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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楼市一周新闻热点回顾 |
发布者
:辽宁6t体育集团 发布时间
:2016/7/11 浏览次数
:1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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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初
,锦州市出台了新的有关房地产的政策及管理办法
。对已经迎来2013年“开门红”的锦州楼市来说
,行之有效的政策及管理办法
,给锦州市民带来的不仅仅是自身的利益
,更是吃了一颗定心丸
。
1.关键词
:公积金 异地贷款
从2010年锦州市出台了《锦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之后
,受到了职工的极大关注
。近期辽宁省在公积金使用上又有了新的政策
,市民在公积金提取方面也有新的需求
,同时为了避免公积金骗提骗贷现象
,2013年1月初
,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原有的提取暂行办法进行了充实和完善
。重新制定的办法中新增了商业贷款和异地贷款使用公积金的内容
,改变了一些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和范围
,极大地维护了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新规定则做了较多的改动
,商业贷款和异地贷款的职工今后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新规定最突出
,而之前只办理商业贷款的
,不能提取公积金
;异地贷款提取公积金的规定也更加详细和规范了
。
首先是使用商业贷款的可提取公积金
。比如当初没有使用公积金
,而是办理商业贷款的职工,但是单位缴存了公积金,今后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工作人员介绍了办理商业银行按揭购房贷款的提取规定
。
1.在银行办理住房贷款半年后
,可在每年的6月份办理一次提取业务
。
2.在贷款本息还清前
,借款人及配偶可多次提取
。每次提取时间间隔一年以上
,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上年度应还款本息额且不得超过本人上年度缴交额
。以前年度未提取的
,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
。
3.一次性还清贷款时
,曾办理当年提取业务的
,以贷款合同签发日期为规定文书签发日期
。未办理的
,以银行开具的提前全部还清证明日期为规定文书签发日期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余额
。
新规定中
,在辽宁省内城市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
,办理提取也有新规定
。 具体情况如下
:
1.在省内城市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半年后
,可在每年的6月份办理一次提取业务
。
2.在贷款本息还清前
,借款人及配偶可多次提取
,每次提取时间间隔一年以上
,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上年度应还款本息额且不得超过本人上年度缴交额
。以前年度未提取的
,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
。
3.一次性还清贷款的
,须提供异地“中心”出具的一次性还清贷款证明并注明还款金额
。曾办理当年提取业务的
,以贷款合同签发日期为规定文书签发日期
。未办理的
,以提前全部还清证明日期为规定文书签发日期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余额
。
2.关键词
:房屋征收 补偿办法
很多人都不了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的问题,以致遇到事情找不到解决方法和依据
,如今
,锦州市出台了《锦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征收与补偿办法》)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
,维护公共利益
,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称《征收与补偿条例》)
,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了本办法
。
办法总共分为五章
,第一章总则
,讲解了《征收与补偿办法》的制定目的
、制定依据以及制定原则等内容
。第二章征收决定
,制定了征收房屋的具体条件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
、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
,有下列情形之一
,确需征收房屋的
,由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第三章征收补偿
,制定了符合征收补偿的条件
,被征收房屋经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
,应当给予补偿
;属于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
,不予补偿
。第四章征收估价
,规定对征收区域内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
、新建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
、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的评估价格
、停产停业损失的评估价格等
,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
。第五章法律责任
,规定区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职责
,或者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的
,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通报批评
;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3.关键词
:房屋管理 安全带
近日
,《锦州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发布并开始施行
,为城市房屋系上“安全带”
。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结构或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扩大承重墙体的门窗洞口尺寸
、窗改门
,都在被禁止行为之列
。擅改房屋结构造成事故
,将承担民事责任
,如构成犯罪则将追究刑事责任
。
办法中规定了禁止的六种使用房屋行为
,(一)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结构或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扩大承重墙体的门窗洞口尺寸
、窗改门
、加层
、改建
、扩建及超载使用房屋;(二)侵占和损害房屋的公共部位和公用设施;(三)擅自在屋顶
、露台上搭建建筑物或构筑物;(四)在住宅内存放经营性酸
、碱等强腐蚀性物品和易燃
、易爆等危险性物品;(五)将没有防水设施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
、厨房间;(六)其他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
。
办法中还明确了物业和房主各方的责任
,以及擅改房屋须付出的法律代价
。目前
,《锦州城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已经发布并开始施行
,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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